农村信用社关于 全面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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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关于 全面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方案

  xx省农村信用社

  关于全面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xx联〔2016〕10号),通过建立基层农村信用和基层党组织合作新机制,创新金融支农模式,提高农民贷款获得率,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支持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强基层农村信用社和基层党组织的深度合作,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全面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创新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和金融产品创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美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主要目标。以诚信农民建设为基础、小额信贷投入为纽带、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着力把农村地区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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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农村金融生态优质区、金融发展繁荣区,使农民收入显著提升和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到2020年,全省建档农户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建档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比例力争达到100%,评定信用村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评定信用乡(镇)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评定信用县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实现信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获得率100%;确保支持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二)阶段目标。2016年,全省各县级行社建档农户比例达到30%以上;对建档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比例达到100%;实现信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获得率100%。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基层农村信用社与基层党组织合作时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地情、民情,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资金需求和信用状况,探索高效、便捷、可持续的合作模式。

  (二)统筹规划原则。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相结合,针对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务实创新原则。立足“三农”需要,兼顾发展差异,积极创新“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合适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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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方法与途径,构建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四)风险可控原则。基层行社应审慎处理支农便捷服务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严格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行为管理,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坚决不贷,严守风险底线。

  三、工作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综合考虑我省各地的人文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评定组织和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动工作开展。各市级农信机构在辖内全面启动、全面推开“双基”共建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产业结构特点和人口等因素,优先将全部贫困县和选择3-5个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作为重点推进对象,重点联系和调度,先行先试,作出示范,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推动各地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模式。

  (二)提升阶段(2017年)。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农户经济档案为基础,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评价结果信息反馈,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健全适合当地特点的指标体系和信用评定制度。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按照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对达标创建标准、验收合格的,给予授牌。工作开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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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联社会同省直部门适时召开现场会议,交流经验,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深入开展。

  (三)完善阶段(2018-2020年)。将“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作为发放小额贷款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小额信贷服务体系,构建起有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扶贫、综合开发、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经营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融资新模式及资金投入支撑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村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站。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村级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站,乡(镇)党委和县级行社联合聘任村支“两委”委员为金融支农服务联络员,乡(镇)信用社负责村的信贷员为金融副支书(或主任助理),1名“两委”委员为金融服务专干(以下简称“金融专干”)组成金融支农服务站。村支书或主任任站长、金融副支书(或主任助理)任副站长,金融专干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站悬挂“XX村委会、XX农村信用社‘双基’共建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站”,基层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站开展工作可给予一定费用。

  (二)开展资信调查。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站工作人员,对农户的资产状况、资信程度和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建立农户经济档案。

  (三)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基层信用社依据农户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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